(襄污防攻指文〔2024〕11号)要求,宜城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任务(序号10)已完成整改并通过襄阳市级验收,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进一步强化与生态环境部门征管协作机制,完善涉税信息共享机制、落实常态化复核机制,定期开展风险核查IM电竞官网,深化排污信息成果运用,提高环保税征管质效。
(一)落实征管协作机制。明确各部门征管协作人员和牵头内设机构,确定责任人和联系人,确保信息共享、比对复核、征管协作等工作落到实处IM电竞官网。深化落实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了解工作动态,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提升环境保护税共治水平。
(二)落实涉税信息共享机制。规范涉税共享信息内容、明确信息交换方式、规范信息交换时限。税务部门定期向生态环境部门获取排污单位排污许可、污染物排放数据、环境违法和受行政处罚情况等环境保护相关信息;并定期将纳税人纳税申报、税款入库、减免税额、欠缴税款以及风险疑点等环境保护税涉税信息,交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三)落实常态化复核机制。税务部门应将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数据资料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交送的相关数据资料进行比对,发现纳税申报数据资料异常或者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可以提请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进行复核。税务机关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复核的数据资料调整纳税人的应纳税额。
(一)优化环境保护税协作机制。制定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宜城市税务局襄阳市生态环境局宜城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的通知》(宜税发〔2024〕16号),进一步深化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提升税收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作用,助推我市环境治理高质量发展。
(二)全面筛选环境保护税纳税人名录。宜城市税务局根据襄阳市生态环境局宜城分局提供的《宜城市排污许可企业基本信息》,逐户核查排污企业信息,对全市环保税纳税人进行筛选识别,对污染物排放口信息采集不全的环保税纳税人进行了税源信息完善,将未纳入登记的环保税纳税人在系统内进行登记。
(三)规范环境保护税复核流程。将环保复核作为征管流程的关键环节,联合制定复核工作规程,统一复核工作时限、工作流程、传递文书和工作要求,实现复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加快提高复核质效。